生态环境局

办理事项 一:建设项目环评审批

提供资料:

(1)项目环评申请文件(原件);

(2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;

(3)专家技术评估意见一份(原件);

(4)项目现状监测资料(原件); 

(5)公众参与情况及采纳意见;

(6)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批准文件(有总量要求的项目);

(7)项目公示证明文件。

 

办理时限(工作日):环境影响报告书60个工作日;环境影响报告表25个工作日。

 

办理事项二:排污许可审批

提供资料:项目运行前办理:

(1)排污许可申请文件;

(2)《咸阳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》一式三份;

(3)项目获得总量指标的文件;

(4)项目环评及评批复文件;

(5)项目监测报告;

(6)竣工验收批复;

(7)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; 

(8)项目承诺函。

 

办理时限(工作日):15个工作日。